详细内容
教育类
教学业绩材料:
教学工作量证明,如年均教学课时统计。
教学质量考评证明,如学校年度教学质量考评证书。
教学技能竞赛获奖证书,如厅级教学技能竞赛一等奖证书。
指导学生参加专业技能竞赛获奖证明,需注明申报人是第 1 指导教师。
科研业绩材料:
发表的期刊论文,被 SCI、EI、SSCI、A&HCI 收录或被《新华文摘》等全文转载的证明。
在国内核心学术期刊上发表的教研或学术论文。
正式出版的学术著作、译著、主编或副主编的省级以上统编、规划教材。
省部级二等以上科技奖、社会科学成果奖、省级教学成果奖等的主要完成人证明。
主持或参与完成省部级科研项目、教学工程项目、重点教改研究项目的证明。
在武汉中级职称申报中,可以用业绩成果证明材料的扫描件代替复印件。
扫描件打印出来后在效果上和复印件基本一致,通常被视为复印件。但需将所有上传申报资料按照要求统一扫描为独立的 PDF 格式文件,并完成相应文件名命名,且每页分辨率不得低于 150DPI。
不过,无论是扫描件还是复印件,都要保证清晰可辨、内容完整、真实有效,并按要求进行分类整理和标注。同时,要根据具体评审要求,可能还需要申报人所在单位在扫描件或复印件上加盖公章予以确认。
材料准备与审核要点
格式要求
按评审文件要求分类装订(如分 “业绩成果”“论文著作”“荣誉奖励” 等板块);
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,扫描件需转为 PDF 格式并命名清晰(如 “项目验收报告 + 姓名 + 日期”);
部分地区需通过 “职称申报系统” 在线提交电子材料,需按系统提示上传附件。
真实性与逻辑性
所有材料需真实可查,伪造或夸大成果可能导致评审失败或处分;
业绩描述需逻辑清晰,突出本人贡献(如 “主持完成 XX 项目,解决 XX 技术难题,节约成本 XX 万元”)。
审核流程
单位初审:由申报人所在单位对材料真实性、完整性进行审核,公示无异议后报送主管部门;
主管部门复审:行业主管部门(如教育局、卫健委)对材料进行专业性审核;
评委会评审: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通过专家评审、答辩(部分行业需答辩)等环节确定通过名单;
公示与发证:评审结果公示无异议后,由人社部门或行业主管部门颁发职称证书。
不同行业高级职称特色要求
行业 副高级职称典型要求 正高级职称典型要求
工程类 主持过中型工程设计 / 施工项目,解决关键技术问题 主持过大型工程或省级以上重点项目,获奖项
教育类(高校) 主讲 2 门以上课程,主持校级科研项目,指导青年教师 主讲 3 门以上课程,主持省级以上科研项目,获教学成果一等奖
医疗类 主持或参与市级以上科研项目,发表核心期刊论文 2 篇 主持省级以上科研项目,发表 SCI 论文 3 篇以上,带教研究生
经济类 制定企业发展战略,主持重大经营项目,经济效益显著 主持省部级以上经济政策研究,成果被